交了房款得不到房子法官集体维权vs开发商违约三年法院判违约金250元
来自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:2012年2月签订的时价25万多元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,开发商交付房屋后的2014年底,就应该向房管部门提供房产登记手续。可是,购房者按约交付房款后,几经催促,直到2017年5月才取得了房屋的不动产证。购房者起诉开发商赔偿违约金,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购房者多少钱?250元。
法院的裁决理由是,根据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,因开发商的责任延期办证的,若选择不退房,不论延期多久,开发商只需按已付房价款的0.1%支付违约金。
尽管购房者详尽说明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低,不办房产证对购房者造成的影响显而易见,主张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,但一二审法院均不予理会。可想而知,如此的司法裁判理念,缺缺的二三百元,而且是不分时间长短都这个价格,开发商谁还在乎建设符合国家标准、合同约定的小区配套设施,管你能不能办出房产证。社会上,出现了一大批消防设施、绿化标准等等不达标,最后无法通过住建部门验收、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区,也就不是意外了。法萌君甚至见过,约定万分之一违约金的,法院照样支持。
法官团体购房遭遇交房难,选择了求助媒体,因为,他们也知道,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,很难获得他们损失相当的赔偿;开发商也知道,按照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,即使是法官群体去起诉,他们的赔偿范围也是了了。故,我们就看到了法官遇到房产纠纷求助媒体的新闻报道。
其中一位法官对报道该事件的自媒体说到:“维权到现在,感受了太多人情冷暖,也让我们换位体会到了诉讼当事人维护自己权利的不易。”而该自媒体也联想到,如果这种不易的感觉能够延伸到金水法院每年数万起案件的判决中,是不是“会有更多的人感知到公正的力量”?
法萌君想说,如果每个法官都能够体现司法的担当,从对《购房合同》不计违约年限的“千分之一违约金”说不做起,何来社会上那么多办不出房产证的小区,开发商敢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收取房款,出卖房屋?
就在这个很多地方远未看见“足不出户”结束期限、只在电影里情节里见过的春节假期里,人人都在反思,如果当初认真听取那八个医生的警告和建议,而不是定性违法行为并广而告之,何来如今举国遭受如此的浩劫?那些当时对医生加以训诫的,是不是自己及家人也能幸免于难?
雪崩之下没有那个雪花是无辜的。法萌君相信,经此一事,金水区的法官们,绝对不会在以后的司法裁判中认可所谓的《购房合同》约定的不分违约时间违约金一律“千分之一”的违约条款,否则的话,记性也是太差了。
只是,那些还在司法裁判中认可《购房合同》不分违约期限违约金只能“千分之一”、“千分之二”的法官们,你们什么时候才能体会到、领悟到,案件裁判的公平正义,实则也是对自己的公平正义呀!
往期文章:请法官为正当的权利开一扇亮窗
往期文章:负责撤侨的官员自杀:日本官员为什么如此钟爱谢罪和自杀?
往期文章:法院采信购房合同逾期办证千分之一违约金,合理合法吗?
往期文章:购房款25万元,开发商逾期办证两年,违约金250元,“依法”保护“违法”?
本号原创文章,非经许可,禁止其他媒体转载,如需转载后台联系授权,否则投诉侵权。 本号法律支持:姜效禹,山东烟台人,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,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,微信号:sdyt86,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