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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奇葩】罪犯在狱中网恋,还诈骗30多万?狱方宣布成立调查组
二人首次照面,罗荣兵在周及其家人的要求下写下认罪书,后于当年5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。2017年12月5日,路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罗荣兵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,并处罚金15万元。
周慧玲质疑,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,“否则一个罪犯是怎么做到在监狱里跟我语音聊天的?”
判决下达以来,周慧玲不断向唐山监狱、河北省监狱管理局、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求告,想为自己的遭遇讨个说法。她称,唐山监狱方面给她的回复是:实施诈骗用的手机系由外来工作人员进入炊场时带入的,狱警对此并不知晓。
1、携带手机进狱,领导一律免职、警察一律撤职、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、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3万元; 2、为罪犯传递手机的,警察一律开除、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、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5万元并禁止再次入狱; 3、监狱大门、会见室等值班警察检查不严,致使手机流入狱内的,一律给予记过以上直至撤职处分; 4、罪犯私藏、使用手机,一律给予紧闭处罚,两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和假释; 5、违反以上规定,纪委、政治处一律必须三日内落实处罚,并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,否则一律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来源:据河北监狱、澎湃新闻(thepapernews,记者 庄岸 卫佳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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