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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从受理到宣判三个小时,女子干扰疫情防控被判刑8个月!

烟语法明 2020-09-17



2月6日,因疫情防控需要,丰满区朝阳花园小区实行封闭管理,禁止外来车辆进入。当日,刘某某驾车来到朝阳花园小区入口处。他的车牌因未被纳入小区车辆自动识别系统,便进不了小区。于是,刘某某将车辆堵在小区入口处便离开了,造成小区交通堵塞。出于无奈,物业公司及保安报了警。

2月13日下午,丰满区检察院通过政法“e路通”信息平台,将该案移送至丰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2月14日10时,丰满区检察院就该案向丰满区法院提起公诉。当日12时许,丰满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:被告人于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,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
该案从起诉到宣判,仅仅用了一天时间。

有法律人评议:律师哪?刑事诉讼法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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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 本号法律支持:姜效禹,山东烟台人,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,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,微信号:sdyt86,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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